索引号 | 113416007711177331/202306-00072 | 组配分类 | 部门解读 |
发布机构 | 亳州市教育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法治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文字解读】《亳州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6-05 | 发布日期 | 2023-06-05 |
一、制定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论述,对全面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国家、省和市也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了重要部署。当前,防汛抗旱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为高效有序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应对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二、制定依据
《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亳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规定。
二、主要内容
《亳州市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领导及职责、预防预警、防汛应急响应、信息报送、善后工作、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保障措施、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附则十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总则。明确了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提出了防汛抗旱工作的3点工作原则。
(二)关于组织领导及职责。一是成立了由市教育局局长担任组长,其他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系统防汛抗旱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7个工作组;二是对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各工作组具体职责进行了明确。
(三)关于预防预警。一是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教育部门同步公告同级防汛指挥部通过公共信息渠道发布的预防、预警信息;二是对预防预警信息进行分类、细化;三是对防汛等预防预警准备工作进行了明确;四是对校内汛期排水防涝、防高空坠物、防雷工作和校舍安全等主要防汛防御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关于应急响应。一是将防汛“一线工作法”纳入工作要求,并对确定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程序、采取预警措施、解除预警警报等提出总体性要求;二是对防汛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防御提示和启动程序进行了规范;三是对灾害发生后的先期应急处置重点工作提出要求;四是对防汛应急结束转入常态管理明确了要求。
(五)关于信息报送。明确了信息报送执行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的具体要求。
(六)关于善后工作。对救灾、受灾师生的生活救济救助、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物资补充、受损校舍、基础设施设备等善后工作细化了要求、优化了措施。
(七)关于信息发布与新闻宣传。明确对外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加强网上舆论引导。
(八)关于保障措施。要求教育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规定,做好洪涝等灾害的人员、物资、经费保障,确保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的需要,确保灾区师生的基本生活需要,保障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九)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应对洪涝灾害及抗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情况分层分级予以表彰和嘉奖进行了明确。对在应对洪涝灾害及抗灾救灾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进行了明确。
(十)关于附则。明确了本预案实施的时间和负责解释的机关。
解读人:常克军
科 室:安全科
政策咨询电话:5125268